[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85C/2024-000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黄水镇 [ 发文字号 ] 黄府发〔2024〕72号
[ 标 题 ] 黄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水镇2024年度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黄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水镇2024年度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府发〔202472

黄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水镇2024年度防范化解农民工

工资拖欠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内设各科室:

《黄水镇2024年度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风险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黄水镇人民政府

                                   2024430

(法定主动公开)


黄水镇2024年度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

风险工作方案

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基本权利解决侵犯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突出问题防范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办发〔201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发〔2016101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2024年度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治欠办发202467精神,结合我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务必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务必加强统筹调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务必加强监测管控、确保隐患管控到位,务必加强责任落实、确保守住底线红线,务必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更加坚定的立场、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科学的部署、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严厉的惩戒、更加严肃的问责,让劳动者更有尊严获得劳动报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薪酬权益维护法制权威尊严维护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主要领导负总责、牵头领导统筹负责、项目(企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多岗同责治理体系。深入推动落实县、乡、村(社区)级联防共抓同治的治理格局探索建立被拖欠工资提存监管机制,全面打造安薪砫石农民工维权体系切实提升统筹协调、属地负责、行业监管管控能力切实强化精准研判、分类处置、集中整治的治理能力迭代升级覆盖预防控制、监督治理、处置评价全流程的全闭环管控体系。

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法治手段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全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施工项目、加工制造、种植养殖、装饰装修、餐饮物业、教育培训、文旅健身、个体工商户,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经营主体和其他使用农民工作业的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全覆盖整治

深入整治建设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项目层层转包、分包、挂靠的问题,建设项目不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用工实名制度等核心制度的问题。重点整治全镇监管责任不落实,排查清查不彻底、处置处理不到位,联合惩戒不逗硬等突出问题。

坚定“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施工项目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底线,坚定守住“绝不允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和负面网络舆情讨薪事件”的红线。坚决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诱发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方面的次生风险

三、组织架构

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总责为我县一级治理平台镇人民政府成立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为二级平台,对所辖(所属)区域(行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总责。所辖各村、社区为三级平台

四、运转体系

监督指导体系。二级、三级平台要根据用人单位、建设项目及农民工实际需求,结合每个阶段重点目标任务和形势研判结果,实施分行业、分区域的宣传指导,开展劳资专管员集中培训,提升用人单位、建设项目的风险防范意识。督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加强欠薪源头治理机制建设,率先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逐级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贯彻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强化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引发欠薪问题的处置力度。主要负责依法开展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的排查检查、调解处置、矛盾化解、人员稳控等工作,以及完成一级平台的临时性调度工作任务。

欠薪预警体系。二、三级平台要深度融入“安薪砫石”维权体系,依托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开展好欠薪隐患排查报告工作。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县总工会各基层企业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对日常工作加强对拖欠工程款、工程纠纷、债务纠纷等可能诱发农民工工资拖欠风险的情况进行排查,各有关二级平台要主动加强和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县总工会各基层企业工会组织的联系充分运用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运行机制和线索排查月报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并进行报告。各有关二级平台要按要求指派治欠协管员,按月完成重点建设项目巡查任务,及时上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欠薪隐患风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派欠薪问题线索的核处工作。

二级平台要及时介入化解处置预警信息,将隐患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级平台、三级平台和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线上根治欠薪”应用欠薪处置事件的使用,及时报送、接收、转办、处置欠薪线索问题。

(三)调度响应体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调度指挥中心以月动态、日动态、实时动态、督查通报等方式向二级平台通报日常工作情况。二级平台要及时将动态情况通报给三级平台。

对重大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负面网络舆情讨薪事件,以及结合农民工工资工作特点在学校开学、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启动战时机制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黄水镇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调度指导有关部门参与事件处置。各被调度部门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迅速参与事件处置,严防事态升级和矛盾激化。

、主要任务

筑牢前端预防控制体系

1.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全面规范和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对于因违法挂靠、转包、分包等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或者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依法惩戒的竞标单位,要依法予以限制参与招投标将建设项目执行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工实名制、银行专户制、银行代发制等核心制度纳入立项及招投标评审内容,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必须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工实名制、银行专户制、银行代发制落实和预警平台接入使用作为主要条款进行明确约定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人工费用结算及拨付周期和拨付日期、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人工费拨付金额应当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求)按规定应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工程项目,还应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周期、程序、价款支付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提供时间、赔付程序、赔付时限等内容。建设单位应该按月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约定不明确或不符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的,应当通过补签书面协议等方式予以明确。

2..依法执行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25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农民工资保证金缴存手续不得违规办理免缴、缓交和提前支取、退还,镇社保所要县人力社保局之间应加强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及时将工程项目施工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数据通过保证金办公平台实现互通共享对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由相关行业科室具体负责,责令项目停工,待足额缴存后,方可复工。

3.依法执行劳动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各行业科室必须督促所属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用工实名管理,建立施工现场农民工花名册及进出场登记台账,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按月统计考勤及工程计量,编制农民工工资表,健全相关档案资料镇社保所要每月开展一次实名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档案资料在建设项目完工后提交主管部门保存3年备查。

4.依法执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各行业科室必须督促合同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且合同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严格执行人工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严格按照“先工资后其他”的原则及程序拨付建设资金,划拨进度款时必须按比例将人工费用划拨至专用账户内。发现建设项目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应当督促行业科室暂停工程款划拨,待风险隐患消除后,方可划拨工程款。

5.依法行银行代发工资管理制度。各行业科室必须督促合同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且合同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项目所属农民工工资必须通过工资专用账户进行发放,实际发放工资应与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台账、考勤计量及应发工资表相吻合,工资发放资料保存3年以上备查。除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也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银行代发的方式发放农民工工资。种养殖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银行代发职工(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推行银行代发职工(农民工)工资制度。

6.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各行业科室、各村(社区)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并列为日常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维权信息告示牌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所在项目(企业)名称,分包单位详细名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项目(企业)工资支付日期行业监管部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维权信息公示牌要将“渝薪码”纳入公示内容,方便农民工及时反映欠薪线索问题。

7.规范预警平台接入和使用工作。行业科室按照管辖权归属,负责督促全所有合同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且合同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接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并使用实名制考勤设备进行日常考勤按月上传工资发放记录

(二)强化中端监督治理体系

1.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监管。二级平台和三级平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的月排查工作,依法建立建设项目监管基础台账,督促行业科室和施工单位劳资专管员认真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督促完善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台账工作考勤表、劳动用工合同及工资支付台账等档案资料的管理,要对建设项目的用工资料审查,并至少保存3年备查二级平台和三级平台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在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调度指挥中心报告,并移送有权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2.依法实施工资支付清偿制度二级平台要督促行业科室全面实施过程结算,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严格执行拖欠工资清偿制度,对政府为建设单位的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而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组织,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约定以下事项:(1)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2)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3)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等。人工费占工程款的比例按照各市级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费比例标准执行。人工费用应当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级平台要充分发挥“数字治理”工作优势,主动对接基层司法所、基层派出所、企业基层工作组织,积极调度所辖村(社区),进一步扩大问题线索收集广度和深度。

按照响应等级快速调度处置,做好事件的跟踪回访,处理处置情况要及时回复举报投诉人员。二级平台明确值班维权电话,根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调度指挥中心调度指令,迅速启动处置程序,视事态发展情况和指挥中心要求组织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与处置。

4.在校实习生欠薪维权困难整改。一是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督促各村(社区)、行业科室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制造企业、餐饮服务等各类用人单位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通过现场悬挂横幅、张贴渝薪码、规范设置维权告示牌,逐步消除用人单位长期以来形成的平时管理松懈,对在校实习生工资发放不重视的错误思想,引导用人单位树立依法发放劳动者工资的法制思想。二是大力推进监督检查。对全镇在校实习生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在摸清底细的基础上,对发现的拖欠在校实习生工资问题整改落实。

、保障措施

(一)全面完善政策制度。继续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全面推广使用欠薪预警信息平台探索建立被拖欠工资提存监管机制,优化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

(二)全面强化宣传引导。继续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通过社交媒体、宣讲会、院坝会等方式,全面宣传根治欠薪各项政策制度,推介先进典型事例,依法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和非法讨薪行为,强化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认定和推送,倡导用工企业诚信经营,引导民工依法维权,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健全工作机制。围绕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运行机制,持续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联防共抓同治治理格局,推进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无缝对接机制,全力打造具有石柱辨识度的安薪砫石维权体系,确保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四)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继续落实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按月排查,加强重点行业及重点项目巡查,开展房地产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等专项检查和重点行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半年督查,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欠薪隐患,推进核心制度落实和规范管理,严新增拖欠。

(五)全面强化考核问责。严格按照党建统领“三项重点任务”要求和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各村(社区)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双月考核指标和年度综合考核

黄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3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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